招聘對象 | 認定條件 | 認定標準 |
脫貧家庭高校畢業(yè)生
(符合任一認定條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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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納入生源地政府相關部門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登記清單的脫貧家庭。 | 提供生源地政府扶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
2.被納入全國防返貧監(jiān)測信息系統(tǒng)(原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 | 提供全國防返貧監(jiān)測信息系統(tǒng)(厚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本人信息查詢截圍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
3.被納入所在高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名單。 | 提供所在高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相關證明材料。 | |
4.獲得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 提供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證書或學校開具的其他相關證明。 | |
5.生源戶籍為原國家級貧困縣或國家級、省級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農(nóng)村戶。 | 提供生源地村委會、公安部門開具證明材料。 | |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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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yè)后直接擔任“大學生村官”成參加“三支一扶”項目:聘期結束時間在2024年內;聘期內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及以上:入職前能提供由當?shù)卣M織部門出具的聘任期內工作鑒定。 | 1.《任職合同書》或《“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2.所在縣(市、區(qū))委組織部開具的服務期滿、考核等次證明材料。 3.當?shù)卣M織部門出具的聘任期內工作鑒定(入職前提供)。 |
脫貧地區(qū)、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 地區(qū)縣域機構定向招聘 |
以原國家級貧困縣或國家級、省級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名單為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