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錄入匯總面試成績,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依序按1:1比例擇優(yōu)確定入圍體檢人員(當入圍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擇優(yōu)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
考生須于2019年12月30日至31日通過報名網站查看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是否入圍體檢。
(八)體檢
入圍體檢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不予錄取,造成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九)資格復審及崗位培訓
體檢合格人員,持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并經縣級行社審核學籍檔案、查詢《本人及近親屬不良貸款情況》后,柜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由地市機構組織進行崗前集中培訓,省聯(lián)社直屬中心工作人員由省聯(lián)社組織培訓。培訓結束,要組織嚴格的考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對不合格者,集中組織再培訓,再次考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聘用
崗前培訓合格者,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薪酬待遇執(zhí)行所在用人單位在編員工相應標準。被聘用人員在同一縣級行社服務期不滿五年,不得提出工作調動。
本文內容摘取自山西人才網發(fā)布的《山西省農村信用社2019年員工招聘公告》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