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報名在即,許多考生對“回避規(guī)定”一頭霧水:“親戚在同一單位工作算違規(guī)嗎?”“報考家鄉(xiāng)崗位會被限制嗎?”今天小編結合最新政策,為你梳理公務員必須避開的“職場雷區(qū)”!
一、哪些親屬關系需要主動回避?
1.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根據《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2025修訂)》,以下親屬關系需回避:
直系血親: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典型案例:若考生報考某單位綜合崗,其表哥已是該單位副局長,需主動申請崗位調整。
2.近姻親關系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提醒:若夫妻雙方均在同一機關任職,需根據職位層級高低進行崗位分離。
二、職務回避有哪些具體情形?
1.上下級領導關系需避嫌
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
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案例警示:某考生父親是某市財政局局長,其本人不得報考該局財務科崗位。
2.特殊崗位的特殊要求
執(zhí)法執(zhí)紀崗位:如公安、紀檢系統(tǒng)崗位,對親屬回避要求更嚴格;
涉密崗位:涉及國家秘密的職位,需核查三代以內親屬的政治背景。
三、地域回避如何執(zhí)行?哪些地區(qū)受限?
1.原則上不得在原籍任職
報考者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縣(市)黨委、政府及紀檢機關的正職領導成員;
例如:考生戶籍在河北省衡水市,報考衡水市某縣委書記崗位需申請回避。
2.特殊地區(qū)的特殊規(guī)定
西藏、新疆等邊疆地區(qū):對本地戶籍考生報考限制較少,但需簽署長期服務承諾書;
沿海發(fā)達城市:對異地任職干部的住房、家屬安置有配套政策支持。
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是公職人員必須遵守的“職場底線”。與其事后懊悔,不如提前規(guī)劃:若親屬在體制內,優(yōu)先選擇異地崗位;若無特殊背景,專注提升自身競爭力才是上岸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