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務員有哪些科目
公務員考試科目有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而專業(yè)科目則取決于公務員的崗位性質,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專業(yè)科目考試。
考試方式
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包括筆試和面試,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和廣東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報考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需要留意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公務員考試改革趨勢是更加偏向于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這兩科。
筆試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還有面試環(huán)節(jié),公共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專業(yè)科目筆試和面試的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從2006年A、B類職位的筆試都考一樣的科目即《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命題不同。
國家公務員考試根據中央機關招錄職位的不同分為三類,考試內容和招錄政策有所區(qū)別:
中央機關省級直屬機構
市(地)級以下直屬機構
專業(yè)性較強的部門(單位)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確定,而專業(yè)科目則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求設置。
面試
面試比例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種,只有通過筆試后按錄用人數與面試比例確認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面試。
行政能力測試
行政能力測試有五大部分,其中常識判斷考察的是的基本知識和分析判斷的能力包含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huán)境、自然、科技,言語理解與表達考察的是準確理解材料內涵的能力,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數量關系考察的是理解事物間的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的能力包含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判斷推理考察的是分析推理能力,包含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資料分析考察的是對文字、圖表資料的理解與分析能力。
申論